关于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申请设立中国高新区人力资源开发服务工作站的批复日期:2009-11-12 9:22:07来源:人力资源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申请设立中国高新区人力资源开发服务工作站的批复

                                            中高协人资办[2009]014

青岛高新区人事与劳动保障局:

你局提交的设立中国高新区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青岛高新区工作站的申请,基本符合中国高新区人力资源开发服务工作站的设立条件,经中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协会人力资源开发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同意你局设立中国高新区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青岛高新区工作站。

中国高新区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青岛高新区工作站应切实贯彻执行党的十七大关于“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战略思想和国家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主旨精神,以为我国高新区二次创业提供强有力的人力资源支持为宗旨,在中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协会人力资源开发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统一指导下,按照办公室有关中国高新区人力资源开发服务工作站的设立、组织、管理等相关规定开展工作,保证工作质量,切实提高效益,为全国高新区企事业单位提供专业优质的人力资源支持和保障,为我国高新区的全面发展发挥强有力的推动作用,对全国高新区人力资源开发服务工作站的建设起到优秀的示范作用。